3月17日6時51分許,,
惠城區(qū)水口一居民樓樓梯間
電動自行車著火,,
5輛電動自行車和2輛摩托車被燒毀,,
疏散人員25人,未造成人員傷亡,。
近日,,
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處以
行政拘留10日和罰款500元!
案件回顧
3月17日6時51分許,,惠城區(qū)水口街道湖濱德政西二路一居民樓樓梯間電動自行車著火,,停放的5輛電動自行車和2輛摩托車被燒毀,,疏散人員25人,未造成人員傷亡,。
起火部位為首層樓梯間,,過火面積約3平方米,地上一片狼藉,,樓道內(nèi),、墻壁上全是煙熏痕跡,狹窄的樓梯間內(nèi)有4,、5條電動車飛線,。居民樓外堆放著被燒毀的電動摩托車架。
警鐘再次敲響
電動車作為常用的代步工具
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
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不容忽視
防患于未“燃”非常必要,。,。